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十八条有效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等必要措施,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