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第二十五条有效房屋交易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应当自行结清房屋所欠供热、物业、水、电、气等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清费押金。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