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三章 信息化促进第四十四条有效省网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围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信息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自主性。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更新本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目录,安排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金。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