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