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域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应当按照维持水系自然形态和增强水体流动性的要求,保持自然水系结构的完整性。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