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从事阅读推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为幼儿园、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军营等,提供公益性阅读推广服务。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