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阅读资源及设施,开展老年人阅读辅导和交流分享等活动。

老年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单位,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阅读服务或者阅读便利。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