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和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发布包括数字出版物在内的基础书目和分类推荐书目。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