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八条有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通过监控设施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等,收集证据,固定有关违法事实,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理、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