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禁毒宣传、戒毒科研、戒毒康复和戒毒社会公益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禁毒科技成果转化,开发、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机构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