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六条已废止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一)备案报告;(二)公布该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或者政府令;(三)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以及相应的说明;(四)其他有关材料。报送规章还应当提供制定该规章的主要依据及其参考资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