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将其纳入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并与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共交通、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和其他交通方式之间,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换乘衔接。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