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