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路等部门和机构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频发交通事故、易发交通阻塞,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