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23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