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扩大城市天然气用户和连片集中供热范围,改变燃料结构,鼓励、支持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