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爱卫办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爱国卫生工作监督考核结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表彰奖励或者追究责任。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