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