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市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中药材资源进行定期普查和动态监测,发展现代中药流通体系,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