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将文明行为培训纳入入职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内容。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鼓励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新村聚居点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管理规约、居民管理公约等,引导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