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与开展推广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试验示范基地、生产资料、工作设施和仪器设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按投资范围和限额标准,列入人民政府的基本建设计划。各类农业基地和区域性农业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建设。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