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二)基础测绘,是指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三)地理信息系统,是指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基础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综合分析和应用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四)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活动所取得的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