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公开出版、发行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公开展示的各种地图、电子地图、遥感影像图、立体地图以及图书报刊、广告影视中插附的地图,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出版展示。具体审核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

自治区外单位到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关于备案的规定。所编制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地图,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