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基础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定期编制自治区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