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备案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补办备案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