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实行建材产品目录公布制度。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不定期发布新型建筑材料产品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目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产品目录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