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11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