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