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五章 水上交通安全第三十条已修改船舶所有人应当到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办理船舶登记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