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口岸查验现场派驻工作人员,加强对口岸地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口岸地人民政府和口岸管理部门应当安排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进入联检通道执法。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