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