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供热设施,兴办热经营企业,推广先进的供热技术和科学方法,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