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六条有效弘扬优秀文化:(一)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发挥毛泽东主席视察隆昌气矿纪念馆、罗世文烈士史料陈列馆、范长江纪念馆、成渝铁路筑路民工纪念碑等红色资源的作用;(二)传播和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大千书画艺术、糖业历史文化、牌坊文化,保护和传承资中中型杖头木偶戏、盘破门武术、石坪山歌、牛灯舞等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