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