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瓶装燃气,是指用钢质气瓶或者复合材料气瓶盛装的作为燃料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不包括车用和工业用液化石油气。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