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绿化作业垃圾、农业固体废物、林业生产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