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名单、商事登记地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