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工作,将就业失业登记信息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劳动监察等数据实现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