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医疗机构应当推行患者血液管理等节约用血医疗措施,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等技术手段,提高血液利用效率,降低异体血液依赖。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