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本市献血工作坚持个人自愿原则,强化单位动员组织作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协同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