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协调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