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下列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科学技术进步有关的其他企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下列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科学技术进步有关的其他企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