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三十五条有效国家鼓励新技术应用,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创造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