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下列原则:

(一)倾听民意,广纳民智;

(二)畅通渠道,便捷高效;

(三)推动转化,优化治理;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