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征收补偿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征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私有房屋的补偿安置,参照本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