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基础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