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民办学校应当自觉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