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