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条有效燃煤单位应当采用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