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和利用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外国人在本省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采集标本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向省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报国务院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属于省重点保护的,由省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